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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一国有企业负责人被开除党籍
古丈县冶炼化工厂原副厂长尹功学
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古丈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古丈县冶炼化工厂原副厂长尹功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功学在担任县冶化厂法定代表人、“维稳”工作小组组长期间,利用其代收并保管该厂到龄退休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职务便利,挪用该厂到龄退休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尹功学身为中共党员、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古丈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尹功学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尹功学简历
尹功学,男,苗族,1957年12月出生,湖南古丈人,中专文化,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0月至1996年9月,先后在古丈县白溪关电站指挥部、县冶炼化工厂工作;1996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县冶炼化工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2017年12月退休(其中,2003年2月至2020年4月期间,任县冶炼化工厂法定代表人、县冶炼化工厂“维稳”工作小组组长)。
来源|古丈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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